兩場諮詢會集中討論“渡船街一號” 團體:文評重單一項目欠完整性


     【本報消息】文化局前日舉行第二場《全澳第一批不動產評定》公眾諮詢會。首批十個不動產之一、屬私人物業的亞利鴉架街廿八號(即渡船街一號)仍屬重點討論項目。與會者指該房屋拆剩一半,原貌難恢復,沒有保留價值。文化局文遺廳長梁惠敏回應稱相關建築現處待評定階段,會繼續廣泛聽取公眾意見供日後參考。

  評為文物亦可出售

                 綜合意見指出,該幢房屋是普通民房,不像中西藥局舊址、葉挺將軍故居等有歷史人物使用過,且殘破不堪,不宜保留。另有人擔憂私人物業一旦被評為文物,業主或要承擔修復費用。

  梁惠敏回應表示,渡船街一號是具百年歷史的民居,為上世紀具代表性的建築物,有必要保留。若業權人因文物保護而令到發展權益受損,可按《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向政府索償。被評為文物的私人物業並非不能出賣,但政府對被評定的不動產享有優先購買權,出賣前須先知會政府,若政府不行使優先購買權,業權人可出售。

  她重申不動產是否被評定為文物,維修、保養都屬業權人責任。就被評定的不動產,“文遺法”已有補償條文,亦設獎勵、優惠和支援措施,包括資助及技術支持等。

         其他建築亦需保護

  文遺研創協會理事長黃嘉輝關注到,兩場諮詢會集中討論亞利鴉架街廿八號房屋,無疑使諮詢會變成單一討論該房屋的平臺。儘管建築物已被破壞,但就文物價值而言,不能只從建築外貌判斷是否有價值,應將舊建築與社區回憶相連,再按其文化、科學及精神價值等評定保育與否。

  黃嘉輝表示,當局既已展開首批不動產評定程序,冀加速展開,保障還未列入清單而具顯著價值的不動產。促請當局今後實行活化建築前先公開內容,多蒐集建築周邊老街坊意見,提升活化的真實性及完整性。

  壓軸公眾諮詢會於本月廿三日下午三時假下環街市四樓下環活動中心舉行,歡迎居民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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