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B區規劃條件圖諮詢回應


早前土地工務運輸局就B區“2015A006 鄰近孫逸仙大馬路之土地(新城B區東側)”之規劃條件圖收集公眾意見。但從其公開諮詢的草案文件可以看到,其佔地已是整個新城B區的一半,亦就是整個B區的東側,佔地大於58000平方米,其規模遠超澳門特別行政區絕大部分的建築規模,地段當中亦包含了9棟由25米高至145米高的建築物。

澳門文遺研創協會會長譚志廣認為,由於城規法生效至今,特區政府仍未推出總體規劃,以及根據總體規劃而製訂的詳細規劃,今次特區政府為建設政府設施,將大部份新城B區東側的土地,以規劃條件圖方式刊登,計劃發展地段,難免讓市民認為借規劃條件圖而規避城規法的規定。雖然根據第12/2013號法律《城市規劃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只要有關的地塊或地段位於仍未有詳細規劃的地區,土地工務運輸局將根據本法律規定發出規劃條件圖。”,特區政府的做法,未必有違法律的規定,但對於整體法律的原則的遵從,顯得不協調。

譚志廣進一步指出,期望當局即使推出了新城B區東側的規劃條件圖,也應該為整體澳門發展考量,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前題下,盡快推出《澳門城市總體規劃》的諮詢,也應該向公眾說明,日後新城B區東側的規劃條件圖與澳門城市總體規劃如何相適應及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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